日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進一步做好質監服務,省質監局在歷時兩個多月充分調研省內小微企業的基礎上,推出了《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提升質監服務水平、促進企業質量提升、降低收費標準、簡化辦事程序等方面出臺9類20條措施,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4日,省質監局有關專家在解讀意見時表示,該意見充分體現了“監督與服務并重、打假與扶優并行、整治與規范并舉”的質監新理念。
突出服務為先理念
有關專家指出,意見最大程度強調了服務,旨在把服務小微企業發展作為提升質監部門形象的載體。
如在提升質監服務水平方面,強調主動上門為園區內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質量管理、標準化、認證等方面的便捷服務,并使相關服務覆蓋80%以上的省級工業園區。
在監管過程中,突出以“服務企業提升質量”取代“一罰了之”。如意見規定:對小微企業在產品標識標注存在不規范等不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輕微質量問題,重點落實整改幫扶;對新開辦小微企業屬一般性不合格質量問題,實行“首過不罰”,加強服務指導;對因違法被立案處罰的小微企業,在依法辦案的同時,主動幫助分析問題原因,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促進產品質量提高等。
意見還將為小微企業舉行各類免費培訓作為今后服務的重點。省質監局表示,2012年將為2000多家小微企業舉辦質量管理知識培訓,并分期舉辦質量安全管理和標準培訓班,全年計劃培訓2000人左右。
落實資金減免與扶持
小微企業往往存在資金有限或周轉困難的問題,此次出臺的意見明確提出,將針對小微企業降低或免收相關收費。
其中,規定“對全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抽檢費用”等均不收費。到2012年底前,還將對“涉及工業企業(包括外貿流通企業)的電能表、水表、煤氣表、醫療衛生計量器具、壓力表、電子秤的計量檢定費”按現行標準的70%征收。專家預計,僅此規定,全年累計將為省內小微企業減輕約2400萬元負擔。
此外,對小微企業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福建省政府標準貢獻獎、國家地理標志產品,承擔國家和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參與起草國際國內各項標準的,承擔國家級、省級示范項目的,還將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專項經費資助。據了解,2012年質監部門預計將投入約400萬元專項扶持符合標準的小微企業。
進一步下放權限、簡化程序
下放權限到設區市質監局是此次出臺的意見中最值得關注的部分之一。
意見指出,將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茶葉等20類食品的生產許可申請受理、現場核查和許可檢驗的組織等工作委托企業所在地的設區市質監局負責,這將極大提高小微企業辦理相關手續的效率。
同時,還將調整部分計量標準器具核準行政許可審批權,將縣(市)級供電、供水、供氣部門計量標準器具核準行政許可審批權逐步移交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來由省質監局辦理的部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也將下放到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意見還提出,簡化特種設備開工告知和部分辦理手續;開辟行政許可審批綠色通道,對小型微型企業辦理行政許可項目實行免費咨詢輔導;對小型微型企業投訴和舉報件的調查核實,將按現有規定時限內提早五個工作日辦結等。